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岗位职责 |
法律系 |
梁美英 主任 |
在分院领导下,负责法律系日常系务工作: 1.培养方案制定与修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论文写作与答辩组织; 5.学生科研活动。 |
周立波 副主任
高永志 副主任
|
在分院领导下,协助系主任负责: 1.法务实训中心(海宁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 2.法学专业社会调查、实习、实践及综合实训工作; 3.浙江民营企业法律诊所建设; 4.实训课程开发与建设。 |
社会工作系 |
韩宗生 舒振宇 主任 |
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机制设计; 2.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指导。 |
张朦薇 副主任
郭美晨 副主任
|
在分院领导下,负责社会工作系日常系务工作: 1.培养方案制定与修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论文写作与答辩组织; 5.学生科研活动; 6.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 7.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
丁忠锋 主任 |
在分院领导下,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日常工作: 1.思政课教学改革;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思政校外教学科研基地建设。 |
吕欢 副主任 |
在分院领导下,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日常工作: 1.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2.思政校外教学科研基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