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2011级学生各班: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我分院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安排如下: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全过程时间不少于十六周。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8号)文件执行。
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从2014年9月23日至2015年5月10日。
一、选题及毕业论文任务书(2014.10.20——2014.12.31)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题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大小适中。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3.毕业论文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经各教研室主任审定,报分院论文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批准,选题采用“双向选择”,最后由分院确定和公布。
请各教研室通知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按照指导学生人数的1.5倍拟定毕业论文选题,并于2014年10月20日前上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4.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分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5.任务书在学生选题后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格式填写,应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明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大体上可从哪几个方面去研究和论述该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起引导、启发及规范的作用,并给出推荐参考文献。
6.毕业论文任务书按一式两份打印,分院审核后,一份发给学生,一份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存档,任务书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开题报告(2015.1.1——2015.2.28)
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校不再统一印刷。
四、外文文献翻译(2015.1.1——2015.1.31)
1. 翻译的外文文献应主要选自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的文章、有关著作及其他相关材料,相关的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不少于2000字,应与毕业论文主题相关,并作为外文参考文献列入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2.中文译文的基本撰写格式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执行,译文首页用“脚注”形式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装订时使用学院统一规定的封面格式,并按“封面、译文、原文”的顺序统一装订。
3.外文翻译原则上应意译,要杜绝用翻译软件直接翻译。
五、文献综述(2015.1.1——2015.2.28)
1.学生毕业论文应完成一篇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文献综述要围绕毕业论文主题进行。学生应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对文献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可以按文献与毕业论文主题的关系由远而近进行综述,也可以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文献综述的具体写作要求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
3.学生阅读文献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 种。
4.文献综述撰写格式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执行,使用学院统一规定的封面格式。范例: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私权(吴汉东,2007),
六、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应该达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的标准。
3.毕业论文必须按《法政分院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法政分院关于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补充规定》撰写;
4.毕业论文封面不编页码,目录、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单独编排页码,正文主体部分在页脚居中按1、2、3...依次编排页码。统一用计算机打印,纸张选用A4;
5. 2015年3月底前完成论文初稿;
2015年4月30日统一定稿;
2015年5月7日打印论文全套材料上交分院教学办公室。
七、论文指导及质量评价
1.每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数要适宜,具体按分院有关规定执行。
2.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3.毕业论文实行两级评阅及答辩制度。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先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再由非指导教师(分院安排)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应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价,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
八、答辩工作
1.根据东方学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法政分院的2014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为2015年5月09日、10日(周六、周日)两天。
2.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
4.答辩时,应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九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2.本科毕业论文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3.论文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分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十、档案管理
1.各教研室要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教研室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
2.教研室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3.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指导手册、答辩记录。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十一、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对毕业论文工作一定要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撰写质量。
2.为了明确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请各教研室在2014年12月20日前将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计划安排报送法政分院教学办公室。
3.各教研室应做好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15年3月1日前将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的进度及质量情况上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4.各教研室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毕业论文报送分院教学办公室。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教研室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包括选题分析(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是否与生产、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成绩分析等,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法政分院教学办公室。
十二、其它
1.指导手册、答辩记录等由学院统一印刷,各教研室根据2015届学生数量到分院教学办公室(J5-517)统一领取。
2.毕业论文有关材料参见附件。
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手册.doc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doc
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doc
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doc
2015届毕业论文封面.doc
2015届毕业论文外文翻译.doc
2015届外文文献综述封面.doc
法政分院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规范.doc
毕业论文格式的补充规定.doc
申明及版权.doc
指导教师评阅单.doc
法政分院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