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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分院2017级本科专业实践(2)工作方案
时间:2019-11-07 09:47:08   阅读:          

系、2017级学生各班:

实践教学是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根据学院教学计划,2017级各班学生的专业实践(2工作安排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187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17级学生专业实践(2)完成时间安排在2019111—2020331日。

二、专业实践方式

1.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 “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2)分为集中项目式实践和分散实践两种形式。

2.采用集中项目式实践形式的,教务管理部统筹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明确项目的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形式,提交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等,经分院审核同意后,于1112日前报送教务管理部审核备案。教务管理部审核后,将公示审核通过项目名单。

3.采用分散实践形式的,各系参照以往学年论文工作流程。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专业系要求

1.各系对专业实践工作应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学年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成果撰写质量。

2.各系在学生完成实践成果后,将指导教师评阅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实践成果报送分院教学办公室。

3.学生完成专业实践(2)工作后,各系应对专业实践工作认真总结。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法政分院2017级本科专业实践(2)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专业实践(2)的指导、确保实践成果质量。

2.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最终的专业实践选题及内容应侧重于实践实践成果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创新实践总结报告(或相应成果)等。

3. 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实践(2)。

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

鼓励选聘校外导师、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作为专业实践(2)指导教师。

4. 指导教师要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 指导教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的实践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专业实践相关准备工作。

6. 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

7. 为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每位教师指导专业实践(2)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人。

8.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

9. 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将取消其指导资格。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专业实践(2)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实践成果。

2. 学生应主动并定期(每周至少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专业实践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独立完成实践成果,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三、实践成果撰写要求

1. 实践成果应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与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采用学年论文形式实践的,学年论文的选题原则上应当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的特点,力求有利于巩固、拓展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

2. 实践成果要求达到:论点明确、观点正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每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3. 实践成果的组成

实践成果资料一般应包括:

封面;

②标题;

摘要(中文)

关键词;

正文;

⑥注释

参考文献;

成绩评阅单

⑨附录(可选)。

4. 实践成果撰写格式

1学年论文的撰写规范要求参见《法政分院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实践报告的撰写规范要求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

专业实践的成绩评定

1.专业实践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和不及五级评分制,专业实践(2不及格需重修。

2. 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专业实践(2的管理

1. 实践成果的成绩管理

各系应在实践成果全部结束后,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填写本科专业实践(2成绩审核汇总表,于2020410日前送交法政分院教务办公室(J5-517)。

 2. 专业实践(2的总结

为了保证专业实践(2的质量,不断提高专业实践水平17级专业实践(2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做好总结,同时将总结于2020427日送交法政分院教务办公室(J5-517)。

3. 实践成果的档案管理

学生实践成果统一由分院保管。

、其它

专业实践(2)相关材料(专业实践(2)封面、成绩评阅单、成绩汇总表)请至教务内网下载专区论文实习类栏目下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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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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