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和《法政分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选拔细则》(浙财大东【2018】4号),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方式反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1:00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210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法政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