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8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教〔2022〕41 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文件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邵培樟
副组长:叶颖蕊、梁美英
成员:陈昱、舒振宇、张朦薇、高永志、郭美晨
督导:钱建华
秘书:郑明武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专业系部要求
1.各系对毕业论文工作应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撰写质量。
2.为了明确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请各系在2024年10月16日前将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计划安排报送法社学院教学办公室。
3.各系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毕业论文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4.指导系部专业导师熟悉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实现论文管理工作的全流程、网络化以及无纸化管理,主要流程包括:学生选题——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提交论文定稿——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答辩——总评成绩发布。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及《法社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3.指导教师要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指导教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的选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准备工作。
5.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
6.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并在毕业论文系统内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
8. 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将取消其指导资格。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学生应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按照系统要求指导记录不得少于6次),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三、具体规范要求
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5月12日。各阶段工作规范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2024.10.22——2024.12.31)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的特点,力求有利于巩固、拓展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鼓励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研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学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题目)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应确保70%以上的选题及内容来自于行业企业实践、教师横向课题、实习单位等。
3.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经各系主任审定,报学院论文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批准,选题采用“双向选择”,最后由学院确定和公布。
请各系通知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按照指导学生人数的1.5倍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5.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
(二)开题报告(2024.12.01——2024.12.31)
1. 开题报告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2.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外文翻译、文献综述不做单独要求。要求在开题报告中对“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进行详述,学生应围绕毕业论文(设计)主题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合概括,对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外文文献至少1篇)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本年级安排在2025年1月4日组织各专业的开题报告答辩。
(三)论文撰写(2025.01.01——2025.04.25)
1.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应该达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的标准。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法社学院论文及实践报告规范》《毕业论文格式范例》撰写。
4.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不编页码,目录、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单独编排页码,正文主体部分在页脚居中按1、2、3...依次编排页码。统一用计算机打印,纸张选用A4。
5.2025年3月30前完成论文初稿;2025年4月18日前统一定稿;学院将在论文答辩前组织论文外审工作,由教务管理部完成具体送审工作。
2025年4月25日打印论文全套材料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J5-517)。
(四)论文答辩(2025.4.26——2025.4.27)
1.根据东方学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法社学院的2025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17日(周六、周日)两天。
2.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设计)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3.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4.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五)工作总结(2025.04.29——2025.05.12)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总结需包括选题分析(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是否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成绩分析等,并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法社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成绩评定与质量评价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评阅制度。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单》。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4.论文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五、档案管理
学院要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套材料进行存档,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其中,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备选题库(选题指南)、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评阅程序、评分标准等。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情况、总体质量情况、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包括: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答辩记录本、教师指导记录等。
1.电子档案
①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
②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
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教师指导手册)。上述材料按不同专业、班级进行归档。子文件可于系统内导出,导出后子文件名自动以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820501234-张三-开题报告”;文件夹名须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如:“1820501234-张三”。(该部分材料答辩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统一从系统导出)
2.纸质档案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中的三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2)开题答辩记录表;(3)答辩记录本。
六、其它
1.答辩记录等由学院统一印刷,各系根据2025届学生数量到学院教学办公室(J5-517)统一领取。
2.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参见附件。
法社学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1:法社学院论文及实践报告格式规范.doc
附件1.2:毕业论文格式范例.docx
附件2:开题报告.doc
附件3: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doc
附件4:社会工作专业2025届毕业论文选题参考.doc
附件5:法学专业2025届毕业论文选题参考.doc
附件6:实践教学系统学生使用手册.pdf
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方案 二级学院名称:法社学院 制 定 时 间: 2025 年 法社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87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教〔2022〕41 号)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文件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邵培樟 副组长:叶颖蕊、梁美英 成员:陈昱、舒振宇、张朦薇、高永志、郭美晨 督导:钱建华 秘书:郑明武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专业系部要求 1.各系对毕业论文工作应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撰写质量。 2.为了明确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请各系在2024年10月16日前将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计划安排报送法社学院教学办公室。 3.各系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毕业论文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4.指导系部专业导师熟悉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实现论文管理工作的全流程、网络化以及无纸化管理,主要流程包括:学生选题——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提交论文定稿——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答辩——总评成绩发布。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及《法社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3.指导教师要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指导教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的选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准备工作。 5.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 6.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并在毕业论文系统内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 8. 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将取消其指导资格。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学生应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按照系统要求指导记录不得少于6次),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三、具体规范要求 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5月12日。各阶段工作规范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2024.10.22——2024.12.31)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的特点,力求有利于巩固、拓展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鼓励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研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学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题目)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应确保70%以上的选题及内容来自于行业企业实践、教师横向课题、实习单位等。 3.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经各系主任审定,报学院论文指导与答辩领导小组批准,选题采用“双向选择”,最后由学院确定和公布。 请各系通知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按照指导学生人数的1.5倍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5.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 (二)开题报告(2024.12.01——2024.12.31) 1. 开题报告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2.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外文翻译、文献综述不做单独要求。要求在开题报告中对“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进行详述,学生应围绕毕业论文(设计)主题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合概括,对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外文文献至少1篇)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本年级安排在2025年1月4日组织各专业的开题报告答辩。 (三)论文撰写(2025.01.01——2025.04.25) 1.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应该达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的标准。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法社学院论文及实践报告规范》《毕业论文格式范例》撰写。 4.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不编页码,目录、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单独编排页码,正文主体部分在页脚居中按1、2、3...依次编排页码。统一用计算机打印,纸张选用A4。 5.2025年3月30前完成论文初稿;2025年4月18日前统一定稿;学院将在论文答辩前组织论文外审工作,由教务管理部完成具体送审工作。 2025年4月25日打印论文全套材料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J5-517)。 (四)论文答辩(2025.4.26——2025.4.27) 1.根据东方学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法社学院的2025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17日(周六、周日)两天。 2.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设计)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3.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4.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五)工作总结(2025.04.29——2025.05.12)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总结需包括选题分析(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是否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成绩分析等,并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法社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成绩评定与质量评价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评阅制度。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单》。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4.论文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五、档案管理 学院要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套材料进行存档,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其中,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备选题库(选题指南)、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评阅程序、评分标准等。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情况、总体质量情况、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包括: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答辩记录本、教师指导记录等。 1.电子档案 ①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 ②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材料; 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教师指导手册)。上述材料按不同专业、班级进行归档。子文件可于系统内导出,导出后子文件名自动以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820501234-张三-开题报告”;文件夹名须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如:“1820501234-张三”。(该部分材料答辩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统一从系统导出) 2.纸质档案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中的三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2)开题答辩记录表;(3)答辩记录本。 六、其它 1.答辩记录等由学院统一印刷,各系根据2025届学生数量到学院教学办公室(J5-517)统一领取。 2.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参见附件。 法社学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