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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分院2016级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方案
时间:2018-12-03 09:17:36   阅读:          

系、2016级学生各班:

学年论文是专业教学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学院教学计划,2016级各班学生的学年论文工作安排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9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16级学生学年论文写作时间安排在2018121—2019331日。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专业系要求

1.各系对学年论文工作应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学年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学年论文撰写质量。

2.各系在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后,将指导教师评阅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学年论文报送分院教学办公室。

3.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学年论文工作认真总结。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法政分院2016级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学年论文的指导、确保学年论文质量。

2. 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年论文。

3. 指导教师要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指导教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的选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学年论文相关准备工作。

5. 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

6. 为确保学年论文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具体按分院有关规定执行。

7.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

8. 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将取消其指导资格。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年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学年论文。

2. 学生应主动并定期(每周至少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学年论文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独立完成学年论文,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三、学年论文撰写要求

1. 学年论文应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与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年论文的选题原则上应当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的特点,力求有利于巩固、拓展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

各系可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学年课程的教学内容提出具体要求。鼓励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研报告。

2. 学年论文要求达到:论点明确、观点正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每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3. 学年论文资料的组成

学年论文资料一般应包括:

封面;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

学年论文成绩评阅单。

4. 学年论文撰写格式

学年论文应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撰写。(参见《法政分院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

学年论文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和不及五级评分制,学年论文不及格需重修。

、学年论文的管理

1. 学年论文的成绩管理

各系应在学年论文写作全部结束后,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填写本科学年论文成绩审核汇总表,于2019410日前送交法政分院教务办公室(J5-517)。

2. 学年论文的总结

为了保证学年论文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水平,16级学年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对学年论文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同时将总结于2019427日送交法政分院教务办公室(J5-517)。

3. 学年论文的档案管理

学生学年论文统一装入本科学生学年论文档案袋,由分院保管。

、其它

学年论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论文封面、成绩评阅单、论文撰写规范),可从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学年论文栏目下查阅下载。

法政分院

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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