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15法2班 高丽
公示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上午10: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吕欢老师。
法政分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