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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法政分院晨曦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时间:2018-12-07 14:18:16   阅读:          

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2015〕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晨曦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

15法学2班 方银

16行政管理班 黄志凯

17社会工作1班 何圆

18社会工作1班 罗国华


公示截止到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吕欢老师。

法政分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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