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浙财大东〔2017〕166号)文件精神,分院成立德育量化考核工作小组。经学生根据本人德育践行实际情况,结合德育素质考核标准,填写《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申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班级考核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个审议,计算出德育成绩,并排定名次。现将各班名单公示如下: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法政分院学生德育量化考核.zip
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10:30前反馈到法政分院509办公室。
法政分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