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20〕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晨曦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
21法学2班 吴梦蕾
公示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上午11: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法政学院509办公室。
法政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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