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院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现提出我分院2011—2012学年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0月27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分院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附件1法政分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doc
附件2法政分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评名单.xls
法政分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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