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与10月17日下午6点前反馈到分院团总支处,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附件一法政分院先进团支部汇总表.doc
附件二法政分院优秀团干部汇总表.doc
附件三法政分院优秀团员汇总表.doc
法政分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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