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下午,法政分院于5教408教室举行了关于温岭虐童案法律问题探讨的法学茶座活动,11级和12级部分同学参与此次茶座活动,钱建华老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并与同学们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下午1点半,茶座活动准时开始。钱老师先介绍了温岭虐童案及其处理结果,并发表了个人观点。之后,老师与学生主要就这一案件的判处结果以及社会危害性两点进行了讨论与交流。关于最终判处结果,同学们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同学认为这一案件严重伤害了被虐待儿童的心理,影响极大,最终只以寻衅、滋事拘留15天,处罚结果过轻。另外一部分同学认为本案中的行为只能以寻衅、滋事来判处,其处理结果是合理的。钱老师从专业角度分别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解释。茶座的第二个热点问题是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认为本案社会危害很大,但是老师提出这一行为在现行的法律中是不构成犯罪的,随后钱老师详细讲解了国外针对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本次茶座中同学们提问积极,老师的讲解十分详细和生动,整个茶座的气氛非常热烈。
本次茶座活动旨在将社会热点问题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促使同学们关注社会现实,培养法律思维并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相信随着茶座活动的持续进行,必定能在培养同学们专业素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