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法政分院学生党员消费者权益维护队赴海宁市长安镇工商所调研。本次调研活动由指导老师法政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叶颖蕊老师和法政分院法学专业教师梁美英老师带队,队员由6名分院优秀学生党员组成。
上午九点半,团队成员到达海宁市长安镇工商所,俞副所长在会议室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此次调研访谈旨在了解工商所如何开展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的执法活动。针对同学们的调研主题,俞副所长首先介绍了该所在食品安全检查和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的现行做法。俞副所长提到,工商所的常规检查包括三方面:过期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国家命令下架食品。如果消费者遇到问题食品,应当首先考虑现场投诉,这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及时维护,也有利于防止消费者的恶意投诉。随后,俞副所长讲解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分段式管理模式,即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由技术监督部门把关,流通领域的则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最后,俞副所长向同学们介绍了该所在宣传方面的有益经验,即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设立维权站,通过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介绍完基本情况后,俞副所长对同学们提出的企业年检的目的、消费者如何自我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与国外机制的区别等一系列问题作了详细解答。访谈结束后,团队成员在工商所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