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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二班的通知
时间:2017-11-30 09:01:53   阅读:          

各分院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提高发展对象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提升新发展的党员质量,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二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法政分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外国语分院2017年下半年确立的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形式

  培训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校主办,法政分院分党校承办。采取集中授课、主题讨论、交流发言、分组观影等方式进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培训内容

  为了丰富培训内容、突出培训效果并体现培训形式的灵活性、自主性,整个培训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做到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集中学习

  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十九大报告等专题开展集中学习。

  2.个人自学

  内容包括:《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本》(2016版)、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见“共产党员网”网站 http://www.12371.cn)

  3.主题讨论

  每组设培训导师一名,一般由学生支部书记担任,对培训考核进行监督,评定,各组自选主题,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讨论,不少于2次,每次主题讨论由支部书记做材料汇总。

  参考主题:

 (1)如何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组织入党、行动入党?

 (2)学生如何结合自身特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如何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如何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党纪的认识,做到廉洁修身,遵章守纪?

 (5)学生党员如何从自身做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6)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作为学生党员,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4.分组观影

  以小组为单位,在培训导师的组织下,统一集中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榜样》等影片。

  五、培训考核方式

  在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就本次培训,结合培训专题、自学课程、主题讨论等内容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手写稿,相当于一份专题思想汇报),于2017年12月11日前以小组为单位统一上交法政分院509办公室。考勤和考核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吸收预备党员的依据之一,并归入学员党建档案。

  六、培训要求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的,须经各党总支批准,学员考勤情况以考勤表为准。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分组观影环节,无故旷课1次者、请假次数超过(含)总课时数1/3者,不予结业。

  学生在集中学习时,要提前15分钟到培训地点上交考勤表并在指定座位就座,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党课专题辅导报告,并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合理安排时间开展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在参与讨论时,事先认真准备,讨论时要结合自身实践积极发言。

  培训联系人:郭美晨     联系方式:13133809076

  附件1 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二班人员名单(2017-11-29).doc

    附件2 2017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二班教学活动安排(2017-11-29).doc

  附件3 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考勤表(2017-11-29).doc

  附件4 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单(2017-11-29).doc

  附件5 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主题讨论记录表(2017-11-29).doc


                         中国共产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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