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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党总支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时间:2019-04-29 10:00:00   阅读:          

经个人申请,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拟确定王聪燕等29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以下同志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共3天(节假日除外)。

17法学1班:王聪燕 郑铭净 柳佳佳 郭家玮

17法学2班:张 瑜 赵 涛 胡 潇 黄 晨

17社工1班:沈敏炯 竺鑫瑶 程凌鹏

17社工2班:庞雨蝶 莫 歧

18法学1班:梁钰妮 章凯琪 叶钶炜 王 畅 叶 蓓

18法学2班:何欣阅 陈 辰 陈叙吟 陈雅欢 容宝怡

18社工1班:毛宏波 彭奕颖 徐 晗

18社工2班:郑 琳 周 璐 舒 一

公示期内对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 0573-87571214

电子邮箱: 834307492@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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