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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02 08:35:32   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财院本部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架构基本健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启动、落实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结合本部《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公开承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所有组织和个人公开承诺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9日前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汇总上报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dfzzb@zufe.edu.cn
附件:1、《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doc
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为切实提高承诺履诺质量,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确保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创先发〔2010〕1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2011年度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要求3月10日前完成。
二、突出承诺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着力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推动学校“十二五”规划开展。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推动本单位(部门)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是紧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是紧密结合深化“三大专项行动”开展。坚持“育人成才”目标,在争当“育人模范”、“成才模范”,努力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等方面作出承诺,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四是紧密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承诺事项,要坚持和深化;对需要跨年度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继续予以体现。同时,对那些内容空洞,难以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共性+个性”承诺、党员“组团式”承诺等,努力创新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要通过网上公示、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履诺手册等方式,扩大承诺公开公示范围,方便党员群众监督。要创新督查考评机制,综合运用定期考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督查走访等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诺。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发动,认真落实。要严格把好提诺、审诺、示诺、履诺、督诺、评诺等环节,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橱窗等平台,广泛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在承诺履诺中的先进典型与“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为做好公开承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须在3月11前将将公开承诺电子版上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zb@zufe.edu.cn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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