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学院党委、人事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的要求及分院党总支对于2011-2012学年党员发展的具体指导和安排,分院党总支对本次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进行了考察。经法政分院党总支商议,确定本次党员转正名单,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7日。
党员转正名单公示如下:
11法学2班: 刘世豪
若对以上转正对象有异议或认为其存在不符合党员发展标准和要求的表现,可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法政分院学生党支部和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1、将有关情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支部意见箱dffzdzzyijianxiang@163.com邮件可以匿名形式发送。
2、以电话等方式向法政分院5教507办公室(0573-87571212)反映。
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党总支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