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要求,法政分院党总支及组织发展部对于2018-2019学年党员发展的具体指导和安排,分院学生党支部对本次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考察,报法政分院党总支审核,初步确立本次拟重点发展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建议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
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16法学1班: 方诗艺 张昊妍
16法学2班: 章泽锋 管益楠
16行政管理班: 杨怡洁 高海波
17法学1班: 庄濮毓 俞佳寅 叶 歆
17法学2班: 徐洺铭 洪思宇
17社会工作1班: 陈婉莹 沈迪尔
17社会工作2班:戚昊媛
若对以上拟重点发展对象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可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1,将有关情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支部意见邮箱834307492@qq.com,邮件可以匿名形式发送。
2,以电话等方式向法政分院5教509办公室(0573-87571214)反映。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