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林也琪等12位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学生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拟确定林也琪等12位同志为转正对象,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以下同志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共五天。
公示名单如下:
15法学1班 林也琪 何佳颖
15法学2班 王璐璐 操佼姣
15行政管理班 苏海萍 龚乐欢
16法学1班 翁 高 陈程程 李小丽
16法学2班 季丽洁 史巧娜
16行政管理班 郑凯麟
公示期内对拟确定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 0573-87571214
电子邮箱:834307492@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