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因原有的车辆高速公路通行卡于3月底全部到期,为方便教职工,我部门将于近期统一办理通行卡新办、续办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通行卡新办和更换手续于每年3月、9月各办理1次;续卡和退卡手续于每年3月办理1次。
二、办卡所需资料
1、新办:行驶证复印件1张,通行卡押金100元。
2、更换(换车牌):行驶证复印件1张,原通行卡。
3、续办:原通行卡。
4、退卡:原通行卡。
三、请需办理以上业务的老师于3月7日前把相关资料交公共事务部综合办公室(行政楼B306),联系人:陆水英,联系电话:87571250。
公共事务部
2014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