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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观潮引发的消费维权问题
时间:2015-10-16 22:19:35   阅读:          

为了更好地了解消费维权这一方面的问题,9月29日上午,法政分院的消费者协会组织了一次实地考察的观察体验活动。本次活动以消费维权义工参加观潮的方式,通过观察周围环境,探索观潮中的种种消费维权现象的产生以及分析如此现象产生的原因。由于最近几天均处于观潮最佳时间点,从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量不断增加。而随着人流量的增大,随之而来的消费维权问题也愈发增多。为此,法政分院的消费者协会成员和受邀而来的长安工商所的几位同志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希望能尽己所能的解决部分消费维权问题。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由于游客人数的增加,固定的观潮地点内出现了“人挤人”的现象,也因此确实发生了摩擦和纠纷,出现了许多消费维权问题。在实地考察中,法政分院的消费者协会成员发现,消费维权问题中不仅仅只有游客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商家的利益甚至是海宁钱江潮这张美丽名片的名誉及利益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从访问调查中可以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观看钱江潮需要购买门票这一事件是消费维权的最大问题。有些游客认为钱江潮属于公众的财产,观潮这一活动是社会公众自发自主的观赏自然现象的举动,海宁政府对此并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其次,由于观潮当天受到台风的影响,狂风加上暴雨使得很多小商贩的雨衣得到畅销,但是大部分游客认为其贩卖的雨衣价格与质量成反比,是“三无”产品。

针对上述两点,在活动的最后,法政分院的消费者协会的成员与来自长安工商所的同志互相交换了想法。对于观潮需要购买门票这一事件,他们认为此处观潮地属于政府的开发地区,被规划到了一处公园的范围。因此,政府收费是合理的,游客需要付费参观。而对于小商贩趁机销售质量没有保障的雨衣一事,毫无疑问,这已经属于欺诈消费这一范畴。小商贩贩卖雨衣虽然是小规模的盈利,但还是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为此,他们会提醒商家注意。

通过此次的志愿者活动,每一位参与者皆受益匪浅。书本知识再多,也弥补不了实践经验,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真正的所掌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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