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法政分院消费维权义工团队参加了消费者维权活动,我院志愿者在服务岗位上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承诺并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解决实际的问题。
4月17日,长安市场监管分局接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举报,消费者在某水果店购买了枇杷,吃了之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医院检查结果为食物中毒,导致急性肠胃炎。对于在学院内部出现的消费者投诉,消协更有义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此投诉由法政分院消费者维权义工团队协助调解。
法政分院消费维权义工团队接到投诉信息之后,迅速采取行动,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尤其在确认被侵犯的消费者权益基础上,提出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于4月24日,消费维权义工团队在负责人刘鹏的带领下,联系了该消费者与水果店店主,约定了时间、地点进行协商和调同。在协调过程中,水果店店主态度良好,对于消费者的损失做出了合理的赔偿,取得了消费者的理解和后续合作的机会,帮助双方调停了矛盾,使协调过程进展的十分顺利。最后,还向商家提出改善对策,提高产品质量,避免类似投诉问题的出现。
此次志愿者活动,不仅解决了消费者的投诉,还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肯定,更是让新加入消协志愿者队伍的同学们体会到了志愿者的真正含义从而发扬志愿者甘心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
(编辑:方诗艺,审核:吕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