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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共建法律教学实践基地
时间:2012-10-19 15:21:16   阅读:          

10月18日下午,我院与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举行法律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镇派出所所长陆高峰、教导员张海峰、副所长李勇强、朱云飞、陈建忠、警长徐檠烽、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党总支副书记叶颖蕊、办公室主任祝丽萍、辅导员姚亦亚、吕欢等人出席仪式。

陆所长对院方代表表示诚挚欢迎,并带领全体人员参观公安局派出所。对该机构的主要几个办事部门:备勤室、调解室、民情工作室、受案室、办案区等部门进行简要介绍。“澄澈长安,一心凝聚”八个大字赫然立于办公的一楼大厅,与“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派出所”、“一级公安派出所”等奖牌相得益彰。在参观完派出所的整体构造后,杨老师不禁感叹到,“蓝白的装饰显得办公场所格外精神,办公设施的先进化,一定程度上也是国家民主人权的进步,这和学法人的精气神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签约仪式于参观后举行,在派出所办公区二楼。仪式上,陆所长与分院老师就警校共建致力打造“平安校园”的方案进行讨论。陆所长说到,“长安镇派出所是海宁市唯一一家集小学、中学、大学于一体管辖的派出所,在学校管理方面任务重大。而在新刑事诉讼法调整的当下,警员的专业素养也急需提高,法政分院专业的教师所精的地方正是派出所所缺失的。希望日后能邀请分院教师对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杨老师在会议中表示,警校共建由两方面展开:专业性与非专业性。即我分院为派出所提供理论性指导,将刑诉法与治安管理法进行及时的探讨;派出所为提高学生社会生存能力和综合素质提供实践平台。杨老师言,“东方学院自搬迁以来就秉持着‘走进海宁、融入海宁、服务海宁’的办学宗旨,法政分院也有义务积极响应校方方针。此次与派出所的合作,是我分院自与海宁市人民法院法院、海宁市司法局长安司法所等政府部门建立教学实践共建基地后的又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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