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服务 >> 正文
我院与海宁市工商局、消保委共建教育基地
时间:2012-06-08 11:31:38   阅读:          

6月7日下午,我院法政分院与海宁市工商局、消保委举行“国民消费教育”共建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进行志愿者招募的动员大会。市工商局副局长兼市消保委主任宓惠明、市消保委秘书长葛璎、市长安工商所所长孙永祥、副所长俞其标、我院党委副书记伏晓红、王记清,我院图书馆馆长孟培源及其助理赵文伟,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党总支副书记叶颖蕊、辅导员吕欢及10、11级法学、11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出席大会。

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在致辞中对莅临本次大会的有关领导及嘉宾表示欢迎,诚挚感谢市相关政府单位给予学院学生工作的支持。并祝福“国民消费教育”共建基地能在短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发展壮大起来。
海宁市消保委秘书长葛璎宣读了“国民消费教育基地大学生消费维权义工招募公告”,向在场同学介绍该基地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指出贴近民情、反应民意、深入民心三点为具体的工作方法及要点。并宣布招募计划将于下学期初举行,希望同学们踊跃参与。
海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宓惠明对本次与我院法政分院共建基地表示荣幸,感谢学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宓局长指出,本次“国民消费教育”共建基地旨在支持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活动的开展,吸引一批大学生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宓局长还说到,当代大学生充满着朝气和活力,具有极强地进取心与干劲,希望大学生志愿者能在帮助他人,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同时也能使自己成长,树立好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学院党委副书记伏晓红在大会中提到希望东方学子能怀有一颗负责的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努力去克服困难,用心去对待责任。最后,伏书记祝愿“国民消费教育”基地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
海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兼市消保委主任宓惠明和我院党委副书记王记清为“国民消费教育”基地揭牌。
海宁市长安工商所所长孙永祥和我院图书馆馆长孟培源为国民消费教育基地阅读点揭牌。

版权所有©2008-2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政学院 浙ICP备0606060606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0573-87571213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