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7〕191号)(附件5)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定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思政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工作,在有限资源下为改善秩序管理和提升课堂效果,本学期采取预约听课制,现讲座已开展了3期、12场次,覆盖学生2560人次,现就实施过程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8年4月24日-6月19日每周二13:10-14:20、14:40-15:50。
二、讲座场次
本学期设置讲座7期,计32场次,覆盖学生7800人次(基于2017级有学生2452人、2016级有学生2431人,按要求2017级需听讲座2场/人、2016级需听讲座1场/人,则总量为7335人次)。
三、讲座地点
教学楼101室、模拟法庭、图书馆报告厅等。
四、主讲教师
校外优秀导师、校内思政教师。
五、听课形式
提前扫描二维码进行听课预约,每场讲座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未预约听讲座无效。
六、预约开放时间
每周日18:00。
七、讲座发布渠道
1、“东方小特”微信公众号。
2、法政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3、5号教学楼一楼东西入口海报。
八、取得学分资格
二维码预约听课成功且现场签到(刷卡/签到),方可取得0.1学分/场。
九、特别说明
1、若预约后2次未参加,则此后报名无效。
2、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参加周二讲座,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映情况另行安排专场讲座场次。
十、联系方式
1、后台管理:东方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 鲁东 17367302203。
2、解释说明: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柳迪 0573-875712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