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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思政第二课堂“思政大讲堂”系列讲座实施过程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8-05-26 21:11:27   阅读:          

各位师生: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7〕191号)(附件5)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定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思政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工作,在有限资源下为改善秩序管理和提升课堂效果,本学期采取预约听课制,现讲座已开展了3期、12场次,覆盖学生2560人次,现就实施过程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8年4月24日-6月19日每周二13:10-14:20、14:40-15:50。

二、讲座场次

本学期设置讲座7期,计32场次,覆盖学生7800人次(基于2017级有学生2452人、2016级有学生2431人,按要求2017级需听讲座2场/人、2016级需听讲座1场/人,则总量为7335人次)。

三、讲座地点

教学楼101室、模拟法庭、图书馆报告厅等。

四、主讲教师

校外优秀导师、校内思政教师。

五、听课形式

提前扫描二维码进行听课预约,每场讲座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未预约听讲座无效。

六、预约开放时间

每周日18:00。

七、讲座发布渠道

1、“东方小特”微信公众号。

2、法政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3、5号教学楼一楼东西入口海报。

八、取得学分资格

二维码预约听课成功且现场签到(刷卡/签到),方可取得0.1学分/场。

九、特别说明

1、若预约后2次未参加,则此后报名无效。

2、如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参加周二讲座,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映情况另行安排专场讲座场次。

十、联系方式

1、后台管理:东方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 鲁东 17367302203。

2、解释说明: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柳迪 0573-875712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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