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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时间:2018-01-17 17:28:29   阅读:          

各系部:

因分院工作与发展需要,经法政分院党政联席会及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韩娟同志拟任院长助理(兼法律系主任),协助院长分管科研、企业法务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

梁美英同志拟任院长、书记助理(兼法律系副主任),协助院长、书记分管校地共建、司法社会工作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

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中层干部任期届满。

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8年1月17日起到2018年1月19日止。

四、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分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210 叶老师

法政分院

2018-1-17

附:拟任人选基本情况

娟,1985年生,浙江萧山人,中共党员。于2008年和2011年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和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法律系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骨干干部。

梁美英,1986年生,浙江新昌人,中共党员。于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分工会主席、法律系副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骨干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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