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因法政分院工作需要,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柳迪同志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现试用期满,拟正式聘任柳迪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7年11月6日起到2017年11月8日止。
四、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分院办公室 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210
联系邮箱:7091209@qq.com
法政分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