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因法政分院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的需要,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组建社会工作系,现面向分院全体教师选聘社会工作系副系主任1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愿意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3. 具有大局意识、规则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 熟悉本系专业特点和教师的基本情况,群众基础较好;
5.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已入选东方学院青年骨干干部人选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选聘工作程序
1. 3月20日16:00前,本人填写《法政分院系部主任自荐报名表》交分院517办公室何老师;
2. 3月21-23日,分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人选并公示;
3. 3月24日,分院发文任命。
法政分院系部主任自荐报名表.doc
法政分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