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话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独特作用,配合海宁市委宣传部倡议的带领学生会、学生社团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实践,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受教育、长才干,以实际行动以身践行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广泛开展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号召,全院共有23名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放弃假期的休息,与同学们一道奔赴省内共12个地市开展实践服务。我院19支大学生实践服务团队于6月21日-7月14日圆满完成了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不忘初心永跟党走”为主题的2017年暑期思政实践调查暨法政分院16级城乡调查活动。经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团委将全面总结今年我院暑期实践调查活动,对从中涌现出来的优秀调查项目、实践个人和优秀指导老师以及优秀新闻、通讯员等进行评比表彰,并举行总结展示活动。现将评比项目、申报内容和总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优秀调查项目
参与暑期思政实践调查的大学生实践服务团队各团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请比照马院特色要求,认真总结、遴选在本次实践调查活动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及取得的实践成果,各支实践团队应统一以调查报告的形式报送。马院党团委将组织评审专家择优审核后报送校团委、海宁市委宣传部等主管单位。
(二)优秀实践个人
申报者应参与本次思政实践调查优秀项目或实践团队的组织工作,积极投入、表现突出,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得到服务地区、指导教师好评。请申报者填写《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优秀实践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以各支实践服务团队为单位(见附件2),于9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教师应参与指导本次思政实践调查优秀项目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学生广泛认可。请申报者认真填写《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以各支实践服务团队为单位,各单位报1人,于9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
(四)优秀新闻作品、通讯员
待选新闻作品须出自《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活动工作简报》(1-3期),由马院党团委委托新闻宣传中心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新闻稿件进行遴选审核,优秀通讯员须从优秀新闻作品撰写者中评选产生。
二、评审方式
1、优秀调查项目、优秀实践个人、优秀指导教师:马院党委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
2、优秀新闻作品、优秀通讯员:马院新闻宣传中心将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活动工作简报》内的新闻作品进行审核。
3、马院将于10月举行实践的总结表彰活动。
三、申报方法
1、请各支实践团队认真做好本团队暑期实践调查的调查报告撰写工作,认真撰写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精炼,形式平实朴素。
2、优秀实践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申报请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同时以各支实践团队为单位填写《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个人奖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所有材料以各支实践团队为单位,纸质版材料于周一至周五14:30-16:00交至以下报送地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马院新闻宣传中心邮箱。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 9月30日
报送地址:5号教学楼506
报送邮箱:2385609881@qq.com; 1164050198@qq.com
联 系 人: 王轩宇 王志豪
联系电话:15825742838; 15988380062
附件1: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优秀实践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思政实践调查团队汇总表.xls
附件3: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4: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调查个人奖项申报汇总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