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法政分院专项课堂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6-11-13 22:08:28   阅读:          

法律系全体教师:

为了切实推动法学专业企业法务特色方向建设,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即教学方法如何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如何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如何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现在邵培樟老师主持的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以企业法务人才为例》基础上,面向法律系全体教师征集2项围绕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专项课堂教学改革课题,重点为申报2017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作孵化与培育。

(一)课题设计具体要求

1.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2.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3.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立项方式及经费

1.立项方式:分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教学委员会评议,择优立项;

2.经费:每个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为2000元,拟从邵培樟老师主持的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以企业法务人才为例》经费中列支。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教务内网http://10.1.12.31/ReadNews.asp?NewsID=4034

附件6),于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电子版)上交分院教学科研秘书何青老师处。

法政分院

2016.11.14

版权所有©2008-2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政学院 浙ICP备0606060606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0573-87571213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