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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法政分院第二次党员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6-11-16 15:21:36   阅读:          

各位党员教师、各位学生党员:

根据组织宣传部的要求,法政分院第二次党员大会定于11月22日(周二)下午1点准时召开,地点在3号实验楼4楼模拟法庭, 会议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听取和审议法政分院党总支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三是选举中共海宁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请全体党员教师和学生党员于12:50准时到场,建议正装出席。

法政分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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