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法政分院参与2016年度考核的教职工合计23人(中层领导除外),考核优秀核拨名额共计6人,经各系部民主推荐及法政分院教职工评优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3-87571213,邮箱867293782@qq.com。
1、优秀6人:吕欢 王洪泽 叶延玺 赵怡燕 秦团结 濮敏雅
2、 其他17位老师考核为合格。
法政分院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