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正处级领导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13 11:26:12   阅读:          

各分院、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正处级领导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组织部
2016年1月8日
关于开展正处级领导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于1月8日起开展正处级领导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选聘的正处级领导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
二、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和事项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三、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者都须填写自荐报名表方可参加面试。请有应聘意向的人员根据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自荐报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层干部选聘自荐报名表》,简述应聘理由、优势及工作设想。
2.根据干部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请应聘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纸质稿前期已发放给现任中层干部,其他应聘者请于2016年1月8日前到组织部领取纸质稿。),填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
3.时间要求。请于1月11日(周一)下午14:00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中层干部选聘自荐报名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纸质稿交组织部(行政楼301东),电子稿发送至zzb87557031@163.com
4. 组织部将于1月12日(周二)上午10:00前公布第一次自荐报名人数情况。报名者可视情调整本人志愿,并在1月12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调整后的自荐报名表交到组织部,电子稿发到zzb87557031@163.com。原自荐报名表同时作废。
四、各二级党组织在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可进行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层干部选聘组织推荐表》,并于1月12日(周二)下午16:00前上交组织部。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8日

版权所有©2008-2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政学院 浙ICP备0606060606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0573-87571213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