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暨助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东教〔2014〕40号)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安排有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助讲导师)进行业务指导,通过“传、帮、带”使青年教师更好地掌握教学技能, 经分院推荐,下列老师为青年教师导师人选,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导师 |
青年教师 |
1 |
杨大春 |
叶延玺 |
2 |
蔡佑民 |
周立波 |
3 |
余 羚 |
王洪泽 |
4 |
姚 莉 |
濮敏雅 |
公示期:12月4日-12月6日,共三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分院反映。
联系人:白云浩 电话:0573-87571213
电子邮箱: 867293782@qq.com
法政分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