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8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请假暂行规定》(浙财大〔2014〕60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征求各方的意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规定》(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部分已用阴影标注),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所有教职工关注。
如有疑议,请于2014年6月13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反馈至人事组织部,联系人:沈箐 电话:0573-87571142
人事组织部
201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