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4】55号
各分院、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核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核对的为2011级、2012级、2013级和2014级各专业教学计划,详见附件1。
一、教学计划核对
1.各分院、部门在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分院及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各分院依据培养方案组织各班学习委员核对所属专业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各系(教研室)负责人核对所开课程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准确无误。
2.各分院、部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含实验课时调整),请在2014年5月9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同时书面打印稿签字盖章报教务管理部应老师(行政楼A103东,87571127)审批,5月9日以后不得再进行调整。
二、教学任务预安排
各分院、部门可预先对各专业教学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教务管理部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教学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