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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2 15:58:24   阅读:          

各党总支:
我院各基层党组织均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于3月至5月在全院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建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换届选举
1、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向党委呈报请示。请示一般包括: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候选人名额;委员、正副书记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委员、正副书记选举办法等。
2、学习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明确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要求广大党员严肃认真对待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3、总结工作。学院党委批复同意后,各党总支要在去年年底届末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意见建议,积极完善党总支工作报告,全面总结本届任期内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党总支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回顾本届党总支委员会任期内工作,提出下届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公布本届总支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及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4、酝酿推荐候选人。党总支明确委员候选人条件,由所属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此基础上,等额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党委审批。
推荐候选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的办法进行,应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肯为党员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在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党员推荐出来。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坚持候选人条件,又要注意新班子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
5、组织考察。人事组织部按照干部工作有关规定,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人选的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报学院党委批准,确定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6、召开党员大会。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主持,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党总支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的得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7、选举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将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
(一)科学设置党支部
各党总支要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和有利于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原则对党支部进行科学设置和调整。教工党支部一般设在学科、研究所、系等教学科研一线部门,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以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原则组建党支部。机关、教辅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性质和职能分工进行划分设立,党员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与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联合组建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设置要着眼于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一般按专业或班级设置。要合理调整党支部规模,党支部规模一般不超过30人。
(二)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1、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并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就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等形成书面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2、总结本届支委会工作。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党支部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需要调整的支部,先按原支部进行工作总结,然后再进行调整)。
3、推荐候选人。党支部明确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在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报告任期内工作;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内选举办法和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选举党支部书记。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报学院人事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规定
1、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名额设定由党总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按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的要求,分院党员院长一般应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数按照中层干部换届选聘规定的职数确定(不含交叉任职的副书记)。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名委员,其中书记1名;学生党支部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名,可与其他委员兼任。
3、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因毕业原因未能任满三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届中调整。
4、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等委员,委员人数少的可兼任。其中党总支统战委员由党总支书记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要将其作为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2、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全面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3、规范程序,按章操作。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格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从严整治跑官要官、拉关系、走后门,从严防治拉票贿选行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肩负起营造良好换届风气的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守纪律规定。人事组织部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做好换届期间的举报受理工作,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从快从严查处,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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