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分工会按表格内容填写登记表并将独生子女证一并收齐,于10月20日前统一上交公共事务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231室),逾期将不再办理。
凡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享受独生子女费。
请各位老师妥善保管独生子女证。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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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201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分工会按表格内容填写登记表并将独生子女证一并收齐,于10月20日前统一上交公共事务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231室),逾期将不再办理。
凡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可享受独生子女费。
请各位老师妥善保管独生子女证。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