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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摸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0-10-13 10:00:38   阅读:          

各位老师:

国家岗位设置与聘用直接关系到各位老师今后的薪酬待遇,请老师认真填好《摸底表》,于10月15日下午2:00前交法政分院办公室,仔细核对《核对表》上的信息,确认无误请到办公室签名。具体通知如下:

各位老师:

国家岗位设置与聘用直接关系到各位老师今后的薪酬待遇,请老师认真填好《摸底表》,于10月15日下午2:00前交法政分院办公室,仔细核对《核对表》上的信息,确认无误请到办公室签名。具体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现接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摸底的通知,予以转发!
因时间紧急,请各部门全力配合完成本次工作,10月15日下午2:00前将本部门《核对表》和需填写《摸底表》人员(含学科归属本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填写的摸底表格交行政楼A606办公室。近年进校的人员如《核对表》、《摸底表》中所填项目为在外单位取得的业绩,请同时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联系人:沈老师 行政楼A606 87571142
人事组织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各位老师:

国家岗位设置与聘用直接关系到各位老师今后的薪酬待遇,请老师认真填好《摸底表》,于10月15日下午2:00前交法政分院办公室,仔细核对《核对表》上的信息,确认无误请到办公室签名。具体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现接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摸底的通知,予以转发!
因时间紧急,请各部门全力配合完成本次工作,10月15日下午2:00前将本部门《核对表》和需填写《摸底表》人员(含学科归属本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填写的摸底表格交行政楼A606办公室。近年进校的人员如《核对表》、《摸底表》中所填项目为在外单位取得的业绩,请同时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联系人:沈老师 行政楼A606 87571142
人事组织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现接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摸底的通知,予以转发!
因时间紧急,请各部门全力配合完成本次工作,10月15日下午2:00前将本部门《核对表》和需填写《摸底表》人员(含学科归属本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填写的摸底表格交行政楼A606办公室。近年进校的人员如《核对表》、《摸底表》中所填项目为在外单位取得的业绩,请同时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联系人:沈老师 行政楼A606 87571142
人事组织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摸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我校将完成国家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2011年起兑现新聘岗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已实施该项工作高校的经验做法,将对全体教职工部分信息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业绩进行核对和统计摸底,以科学合理地拟定我校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校各类岗位性质认定:学校现有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工勤岗位。校本级各部门各岗位性质见《2009年学校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方案》(浙财院〔2009〕177号),后勤总公司的医疗卫生、会计统计认定为专技岗位、各中心副主任及相当岗位认定为管理岗位、其余岗位为工勤岗位。东方学院的专任教师、会计统计、工程实验、图书资料岗位认定为专技岗位、主要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岗位认定为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余岗位认定为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范围为聘任在副处级以上岗位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各类人员信息核对和摸底内容:各岗位聘任人员均需核对学校下发的《教职工部分信息核对表》(下称《核对表》);其中聘任在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政治辅导员岗位和双肩挑人员在核对《教职工部分信息核对表》基础上再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摸底表》(下称《摸底表》)。
三、时间和佐证材料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所在部门职工完成相关工作,10月14日下午4:00前将本部门《核对表》和需填写《摸底表》人员(含学科归属本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填写的摸底表格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年进校的人员如《核对表》、《摸底表》中所填项目为在外单位取得的业绩,请同时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由于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非常紧,务请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安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303室,电话为:875570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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