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海宁法治论坛:第九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函
时间:2019-11-14 13:23:26   阅读:          

尊敬的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认罪认罚从宽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并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重大变化,在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况下,定罪一般已不成问题,量刑遂成为诉讼活动的重中之重,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精准化显然已成为解决量刑问题的“牛鼻子”,也是能否真正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键所在。为此,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司法局拟定于2019年11月30日召开“海宁法治论坛:第九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为学界司法实务界提供一个分享实务经验交流学习理论的平台。

会议主题与研讨议题

1、会议主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量刑建议精准化

2、研讨议题: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2)重刑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

3)量刑建议的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4)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判定标准

5)量刑建议权与量刑裁判权的关系

6)值班律师的作用与权利保障

7)值班律师出庭制度

8)被告人、辩护律师的异议权与反悔权

9)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转换及改革

10)认罪认罚案件上诉与抗诉问题

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30(周)全天

会议地点

承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点: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其他费用自理

五、会议人员

参会人员需要提交与主题相关的论文或分歧较大的案例分析,截至日期为2019年11月22日,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会议邮箱:870515492@qq.com或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高峰“钉钉”。正式参会通知将于11月25日之前发出。本次论坛将特邀国内刑事诉讼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司法部门相关领导等莅临指导。

六、会议联系人联系方式

海宁市人民法院郭百顺 13506831386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13758345985

海宁市司法局潘晓龙   1365660923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韩老师 18967378751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海宁市司法局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9年10月18日

版权所有©2008-201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政学院 浙ICP备0606060606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电话:0573-87571213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