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2]57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教学业绩考核补充细则》要求,经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22日— 6月24日。
详细情况见附件1,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24日16:00之前反馈至学院办公室5教517
电话:0573-87571335;邮箱:fz5j517@163.com。
法政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一、名额分配和等级确定的说明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制,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良好(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学年教学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优秀比例不超过20%,不四舍五入。法政学院本学年21人参评,优秀名额为4人,良好名额为10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良好(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学院(中心)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所主讲课程的学年平均学评教成绩排名所在教学单位前70%),优秀比例不超过20%(所主讲课程的学年平均学评教成绩排名所在教学单位前50%)。
3、根据各系部参评人员总数的20%确定各系部优秀等级名额(法学2人,思政1人,社会工作1人),各系部根据业绩总分排名所确定的优秀人员学年平均学评教成绩排名需位于前50%,若不符合该条件则其余人员依次递补。根据学院所有参评人员业绩总分排名按前70%确定良好等级,但评定为良好等级人员学年学评教成绩排名需位于前70%,若不符合该条件则其余人员依次递补。
二、二级学院加分项目说明
1、系部主任:
丁忠锋(80分)、吕欢(50分)、梁美英(80分)、周立波(50)、舒振宇(80分)、张朦薇(50分);
2、实验室主任:
韩娟(50分);
3、“双肩挑”教师: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对校(院)聘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课程教学工作量时予以合理折算。其中,在二级学院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为二级学院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60%;在职能部门等其它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为所在二级学院(中心)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70%。
附件1:法政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doc
附件2:法政学院-教学业绩考核总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