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学院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廉洁从政情况,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根据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院中层干部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法政学院现任中层干部。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2日(周四)14:30,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998704994)。
三、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主要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设置,并进行总体评价。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投入、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正职侧重考核驾驭全局、统筹协调、决策能力等内容;对副职侧重考核维护全局、协调配合、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四、参加人员
法政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单位教职工总数的70%,即20人。
五、会议流程
1.由教学研究单位负责人邵培樟主持,分管(联系)院领导张伟飚、考核联系人鲁敏霞参加。
2.现任中层干部在线上会上作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3.考核联系人鲁敏霞线下发放民主测评(评议)表,法政学院群众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放入投票箱,鲁敏霞负责回收统计;当天无法放入投票箱的,需本学期内到行政楼A616完成投票。本学期无法完成线下投票的,可委托他人投票,受委托进行投票的,一般一人不超过三票(包括本人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相关情况由部门汇总报联络员。
六、考核等次与评优比例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民主测评总体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总和超过三分之一,但其中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一般应评为基本合格。
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不合格票超过五分之一的,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不合格。
除被评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外,其余为合格等次。
七、工作程序
1.现任中层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总结本届任职以来工作,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同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层干部届中考核暨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另附页),于12月16日下班前交组织宣传部行政楼A61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宣传部邮箱dfzxbkc@zufedfc.edu.cn。
2.召开述职测评大会,现任中层干部在会上作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后,联络员分发测评表进行线下群众测评。
3.组织宣传部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考核结果反馈。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联系(分管)院领导采取干部谈话的方式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干部本人反馈。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意见的,可以向学院党委申请复核,学院党委在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复议,提出处理意见。
八、有关要求
1.中层干部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认真总结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发扬成绩,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2.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要从关心学院发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表达意见,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
3.新提任的中层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有试用期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4.交流任职的中层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中层干部,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单位进行考核。在挂职单位考核为优秀的,经过综合研判,视情认定考核等次,不对该年度考核进行赋分。
5.派出学习培训的中层干部,参加派出单位考核,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脱产学习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一般不再进行民主测评,由学院党委根据其学习培训情况研究决定年度考核等次,不对该年度考核进行赋分。
6.本年度内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中层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7.年度考核工作在上级有关精神及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下有序组织开展。
8.欢迎学院教职工对本次中层干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3-87571213。
联系人:柳迪,联系电话:0573-87571213。
法政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