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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法治论坛:第十二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函
时间:2024-03-11 09:15:13   阅读:          

尊敬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与知识产权治理新问题,回应司法实践难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联合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海宁市司法局拟定于2024413日召开“海宁法治论坛:第十二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探讨知识产权法治的理论前沿与实践疑难,为学界、司法实务界提供一个分享实务经验、交流学习理论的平台。

一、会议主题与研讨议题

1会议主题: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知识产权治理

2、研讨议题:

1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多元化解机制

2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检察监督及治理

3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公共法律服务

二、会议时间

2024413日(周六)全天

三、会议地点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开会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中心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其他费用自理。

五、参会人员

本次论坛将特邀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相关领导等莅临指导。

参会人员需要提交与主题相关的论文或摘要,截至日期为2024410日,需注明是否已经公开发表。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会议邮箱:zhouliboyx@163.com。正式参会通知将于45日之前发出。

六、会议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周立波 17758009299

海宁市人民法院  郭百顺 13506831386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朱晓琴  15968331157

海宁市司法局  潘晓龙 1365660923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海宁市司法局

20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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