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评选小组商议,由各思想政治理论研究教研部、法律系和行政办公室各推荐1位,决定推荐以下教职工为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如下:
优秀教师:吕 欢、高永志
先进工作者:柳 迪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叶颖蕊
联系电话:13093712002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