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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社会治理法治论坛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讨会的通知
时间:2024-10-08 09:26:10   阅读:          

各位专家、各位同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为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拟于20241019日举办社会治理法治论坛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研讨会。现已邀请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相关专家学者参会,诚邀各位同事共同探讨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

  论坛主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论坛时间:20241019日(周六)

  论坛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502会议室

  为了方便会务准备,请拟参会的老师于1015日前报名。


法社学院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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