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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菁菁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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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仅仅是我们的开始
时间:2015-11-20 20:41:38   阅读:          

——在东方学院法政分院2011年司法考试暨社区矫正

工作一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的演讲

李鸣杰律师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对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同学进行表彰。我们有13位同学经过艰苦的努力,顺利地通过了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这是十分可喜可贺的。

此时此刻,我相信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心中,一定充满了激动和欣喜。但也就在此时此刻,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抚育我们的父母,和教育我们的老师,正因为有了他们无私的奉献、培养、关怀、帮助和支持,一路风雨同行,才有我们今天的精彩!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常怀感恩之心。

同学们,当我们的心情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最初的激动和欣喜中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这仅仅是我们的开始!

对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而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取得了一张进入法律人殿堂的门票,而法律人的殿堂是如此的恢宏,要登堂入室,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律人,我们面前一定是一条漫长而崎岖并充满着困苦和艰辛的道路。用屈原的话来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这里让我告诉大家一件真实的事情,在今年6月24日,嘉兴市律协考核委员会在对29名实习律师的实习考核中,有10名实习律师因考核不合格而被延长三个月的实习期。我告诉大家这件事,只是想给大家传递这样一个信号,就是完成四年的法学院学习,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就连想进入律师队伍也不见得容易,更不要说是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了。

我真诚地希望,我们法学院的每一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同学,应当经常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在今后法律人的道路上,我们能够站得多高,走得多远?

我相信,我们法学院学生,会经常引用美国大法官霍姆斯的一句名言,这就是:“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而根据我自己近二十年的执业体会,我深切地体会到“法律不外乎人情”,而法律人适用法律,与其说是科学,还不如说是艺术。

因此,我们应该明白,在中国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光有法律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必须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必须具备法律以外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必须拥有广泛的,不限于某特定情景的,可按情景需要而转移的技能(包括智能技能和实务技能),需要智慧与直觉;他们必须了解社会,了解人情世故、需要阅历与经验。这一切才是一个合格法律人的真正的要素。而这一切的一切,靠法学院的四年是远远不够的(不要说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并不尽如人意),更不是通过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就可以获得的。所有这一切的取得,必须靠我们以后积极学习的能力,以及长期的实践磨砺。因此,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只是我们法律人道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这仅仅是我们的开始,我们没有理由骄傲!

同学们,法律人的道路一定不会是什么平坦的大道,因此,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如果我们想要在法律人的道路上站得更高,走的更远,我们就必须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我们的一个全新的开始,并以此为起点,踏踏实实走向社会、走向人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始终在想,一个人,只有把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次收获都当做是新的开始,他/她才能站的更高,走的更远。

谢谢同学和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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