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娇:09法学2班 2012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任职情况:曾任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学生会办公室部长。 获奖情况:曾获2009—2010年东方学院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2010—2011年获东方学院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2011—2012年获东方学院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座右铭: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要么你驾驭生命,要么生命驾驭你,你的心态决定你是坐骑还是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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