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在我院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了一例盗窃﹑抢劫刑事案件。本案由海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苏琴梅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许志华﹑人民陪审员王国梁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戴敏燕担任记录。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老师、辅导员吕欢老师以及法政分院的学生观摩了此次庭审。
上午九时三十分,案件在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合议庭合议等法定审理程序后,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对这起盗窃、抢劫案中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7年3个月和6年有期徒刑。法庭现场庄严肃穆。在场同学们认真观看。很多同学都表示观摩真实案例的庭审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受益匪浅。
此次在我院模拟法庭的庭审,让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和细节,深化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首次将以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意义非凡。为以后同学们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更在我院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及学术氛围。
此次庭审,是我院法政分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继10月27日研讨会之后的又一合作项目。相信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交流中,一定会有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