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法政分院“法学名师讲坛”第五讲在三号实验楼401模拟法庭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徐晓松教授莅临我院,并在本场法学名师讲坛作“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及其身份确认”的专题讲座。法政分院杨大春、韩娟老师、辅导员姚亦亚老师以及法学、行政管理专业、金融经贸分院、工商管理分院的同学参加了本场讲座。
本次讲座围绕着“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及其身份确认”的主题,对最高人民法院新近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关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徐老师先从公司的组成、公司运行中股东、公司及债权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发,深入浅出,逐步将同学们引进本次司法解释的三个关键问题,即(1)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后又抽逃出资情况下的身份确认及其对公司,对债权人的义务;(2)股东出资后身份确证及股权归属争议中的证据冲突及司法审判中证明标准与判断依据;(3)隐名股东的身份确认及其权利义务。以此为核心,讲座广泛涉及了公司构成、公司治理、公司信誉、揭开公司面纱的法律规则、公司从制定章程到股东出资登记、制作股东名册与出资证明书、信托关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等众多公司运作的重要问题。 讲座接近尾声,徐教授和在场学生进行半个小时互动,同学踊跃发言给徐教授留下深刻印象。并赞扬我院学风优良,学生的思考能力很强,提出的问题很具专业性,希望日后还能有机会与我院师生进行更深程度的专业探讨。